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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合安恒63个月封闭债券(029221)

净值日期 单位净值 累计净值 日涨跌 成立日期 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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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

基金全称

兴合安恒63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 债券型
基金简称 兴合安恒63个月封闭债券基金代码 029221

成立日期


基金经理 祁晓菲
基金风险等级 中低(R2)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管理人 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1-5年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严格的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现金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封闭期到期日前 6 个月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采用买入并持有至到期策略的债券资产,指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且到期日或回售日不晚于封闭期到期日的债券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封闭式运作方式。为力争基金资产在封闭期到期日可完全变现,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且须通过《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测试”(SPPI测试)。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期到期日。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

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结合定量分析方法,进行资产配置。

2、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投资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外部主体评级不低于AA。其中,本基金投资于信用评级AA的信用债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为0-20%(含);投资于信用评级AA+的信用债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为超过0-50%(含);投资于信用评级AAA的信用债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为50%-100%(含)。信用评级主要参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体信用评级,若无主体评级的,参照债项评级。如果对发行人同时有两家以上境内评级机构评级的,应采用孰低原则确定其评级;基金持有上述金融工具期间,对于存在信用风险隐患的发行人所发行的债券,及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在封闭期内如所持有债券的信用风险显著加剧时,本基金将对该债券进行处置以减少损失。如果相关信用评级下降不再符合前述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调整至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本基金对信用债及资产支持证券评级的认定参照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

本基金将综合参考国内依法成立并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拥有证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所出具的信用评级(具体评级机构名单以基金管理人确认为准)。若未来信用债券评级体系发生较大变化,届时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相应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银行存款投资策略

封闭期初,本基金在向存款银行充分询价后,在满足投资比例要求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优的银行进行协议存款投资,同时注重分散投资,降低交易对手风险。

4、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情况下,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杠杆放大部分仍主要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并采取买入并持有到期的策略。同时采取滚动回购的方式来维持杠杆,因此负债的资金成本存在一定的波动性。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6、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发行主体的公司背景、资产负债率、现金流等因素的综合考量,分析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违约风险及合理的利差水平,尽量选择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品种进行投资,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收益。   

费率结构

费率类别  

金额/期限

费率
认购费 100万以下0.30%
大于等于100万,小于300万0.20%
大于等于300万,小于500万0.10%
500万(含)以上每笔1000元
申购费 不适用

赎回费

不适用
管理费 0.15%
托管费 0.05%
   销售服务费   不适用

注: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的,不收取认购费。

销售机构

销售机构    客服电话    网站    
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400-997-0188 www.xhfund.com


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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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祁晓菲


祁晓菲,管理学学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阳泉农商行资金及债券交易员、债券投资经理,晋商银行阳泉分行公司金融负责人,现任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投资回报

最近7天 最近一个月 最近三个月最近半年 最近一年最近三年今年以来 成立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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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净值

净值走势图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历史明细

基金公告

风险揭示

基金风险  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做出如下风险揭示:

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您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本基金采用封闭式运作,基金存续期为 63 个月,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63个日历月后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在存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因此,在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三、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四、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不限于:(1)主要投资于债券市场的风险;(2)封闭式运作风险;(3)摊余成本法的估值风险;(4)延期清算的风险;(5)单位基金份额对应的总到账款项与封闭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不一致的风险;(6)资产配置的风险;(7)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8)市场风险;(9)管理风险;(10)其他风险。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 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六、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xhfund.com进行了公开披露。

七、您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赎回基金,具体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